卡莱美港币10元现金券

300积分

权益名称

卡莱美港币10元现金券

权益介绍

1、领取后自动存入支付宝“卡券”;
2、使用方式:用户到香港、澳门卡莱美门店付款前,打开支付宝客户端->卡券->卡莱美港币10元现金券->出示给店员扫码->向左滑动屏幕,点击去付款;
3、此券适用于香港、澳门卡莱美分店,使用支付宝付款单笔购物满100港币,方可使用一张;
4、同一用户每自然月仅可使用一次;
5、此券不可与卡莱美贵宾卡及其他推广优惠同时使用;
6、此券不可兑换现金或找赎

7、该权益仅限身份证实名认证用户使用。

权益有效期

有效期为领取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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